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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公告
2013年第2號
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
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公告
2013年4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即從2013年8月1日起,四川省等24個省市開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從事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以下簡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開始執行增值稅稅制。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國家“十二五”稅制改革的一項重大安排,對完善稅制、減稅減負、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第三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對消除納稅人重復征稅、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成效明顯。從先期試點的省市情況看,超過95%的試點納稅人增值稅稅負下降;特別是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大多由原營業稅5%的適用稅率降至3%的增值稅征收率,稅負較原來下降40%左右。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涉及試點納稅人的切身利益,為便于四川省順利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讓試點納稅人享受到改革紅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的范圍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的范圍包括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的具體范圍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范圍包括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其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應稅服務范圍》見附件,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的應稅服務范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公布)。
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時間要求
從2013年8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要按照增值稅制規定進行財務核算、開具國稅機關監制的發票, 9月1日起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四、營業稅改征的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
五、試點納稅人應配合國稅機關做好相關基礎工作
(一)確認涉稅基礎信息。2013年6月10日前,各地國稅機關將按照《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調查核實工作的通知》(川國稅發〔2013〕63 號)要求,對接收的試點納稅人征管基礎信息開展調查確認、補充采集等工作,請試點納稅人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業務培訓。2013年5月到6月,各地國稅機關根據《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四川省國稅系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培訓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國稅函〔2013〕84號)工作安排,免費開展試點納稅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知識專題培訓,請試點納稅人積極參加,學習掌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相關稅收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
(三)建立國稅征管檔案。試點納稅人應按規定到主管國稅機關及時辦理稅務登記、稅種鑒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發票種類核定、冠名發票印制申請、稅控系統申請、發票領用、稅收優惠申請、出口退免稅登記、網上申報、財稅庫銀電子繳稅、個體定額核定等涉稅事項,配合國稅機關建立試點納稅人的征管檔案。
(四)主動辦理稅務登記。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的試點納稅人,在6月10日前尚未接到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通知的,可主動到當地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咨詢登記。
六、政策咨詢。試點納稅人需要了解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政策規定和涉稅事項等,可主動向稅務機關咨詢,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或登陸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www.sc-n-tax.gov.cn)“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專欄查詢。
特此公告。
附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范圍注釋
四川省國家稅務局
2013年5月15日